2021-11-05 16:56:0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://www.scnjyc.com/ 文章來源:華圖教育
公務員錄用的基本原則:
1、錄用公務員,必須貫徹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錄取的原則,按照德才兼?zhèn)涞臉藴,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
2、《公務員法》第24條規(guī)定,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: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曾被開除公職的;有法律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。
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的程序。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,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,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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